相关信息
联系我们
辽宁省化工学会
关于缴纳辽宁省化工学会2019年度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4-09 08:39
来源:
作者:
各会员单位:
辽宁省化工学会的发展离不开各位会员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学会表示衷心感谢。为了更好地开展对会员的服务和保证学会日常工作的运转,不断完善学会的各项组织工作,根据辽宁省化工学会的章程及学会工作计划,现就缴纳2019年度会 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贵单位为学会
理事长单位 副理事长单位 常务理事单位 理事单位 会员单位
二、会费标准
理事长单位: 3万元/年;
副理事长单位: 80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 5000元/年;
理事单位: 3000元/年;
会员单位: 2000元/年。
三、缴纳说明
1.请将会费汇入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辽宁省化工学会
账 号: 0317010140940002492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科技支行
2.请在汇款后将会费发票的抬头、邮寄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及电话等信息发邮件至秘书处邮箱。
3.汇款到账后,将开具省财政厅统一会费收据邮寄给单位。
四、联系方式
李 爽 18242362834
孙 琪 18213512561
张宏志 13940400491
学会邮箱:lncia1972@163.com
辽宁省化工学会
2019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