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专业委员会:
按照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的要求部署,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监测管理工作,及时、准确、规范上报疫情信息,辽宁省化工学会决定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省科协统一领导下,指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孙 云 省化工学会理事长
副 组 长:姜 英 省化工学会副理事长
常越伦 省化工学会秘书长
组 员: 李 爽 省化工学会学术交流部主任
孙 琪 省化工学会秘书处秘书
张宏志 省化工学会秘书处秘书
辽宁省化工学会要求,各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单位有关疫情工作要求,负责对所管辖范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最新情况要有相应管理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各部门要坚持每天上午11时前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遇有紧急情况立即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防疫部门报告。各部门疫情防控情况按照前述报告表认真负责填报,保证内容完整,对于迟报、瞒报、漏报以及落实防控疫情不力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联系人:李 爽 18242362834
孙 琪 18213512561
邮 箱:lncia1972@163.com
辽宁省化工学会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