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辽宁省化工学会个人会员权益
为扩大会员队伍,使其更具群众性。现热情邀请您加入本会,共商学会建设事宜,携手推动辽宁省化工事业的发展。凡拥护本会章程,符合“辽宁省化工学会入会条件”的要求,自觉遵守科技工作者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积极参与本会组织的活动,无论本人所在单位是否为本会单位会员,均可由本人自愿申请并履行批准手续,成为本会个人会员,同时个人会员可免缴会费。
二、辽宁省化工学会单位会员权益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我们诚邀与本会专业有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与化工专业相关的科技人员,拥护本会章程并愿意参加和支持本会活动的学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团体、企业(含国有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单位加入本会。